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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扶持农村村民自建图书室的建议
双峰自古文风鼎盛,民间知书达礼,耕读传家氛围浓厚。双峰农村堂屋中的“家仙”对联,写得最多的一副是:“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这就是湖南农村人生的终极意义。这副对联阐释了几个世纪来湖南的社会结构实质上一种典型的耕读社会,读书耕田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事情,而通过耕读最高的人生目的就是谋国忠,事亲孝。
建于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年)的“富厚堂”
藏书楼,藏书曾达三十余万卷,超过近代史上著名的私人藏书楼山东聊城海源阁、江苏常熟铁琴铜剑楼、浙江宋楼、杭州八千卷楼,是当之无愧的近代私人藏书第一楼。受曾国藩文化的影响,双峰人民一直崇尚读书、藏书。
2001年,老领导赵世荣把自己1.2万多册图书从长沙搬到了花门镇仁山村“新半山园”。这些涉及理工医农文史哲等不同学科的图书,占据一间大房。赵世荣买来书架,花了几个月时间,将1.2万册图书分门别类,并取名“仁爱书屋”。赵世荣说,把这么多书搬回老家,是想让乡亲拥有更多的精神财富。因此,每每见到乡亲,赵世荣总是热情邀请他们进书屋挑选阅读。为此,赵世荣还印制了借书证,并和乡亲们约定了“免费借阅,有借有还”的借书制度。“仁爱书屋”得到了周边村民的好评。
最近,双峰县老科协在洪山殿镇召开现场会。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老科协特邀顾问龙福春介绍了他建家庭图书楼,服务农民朋友的感人事迹。
龙福春的图书资料涉及古今中外各个领域,特别是人大资料收集齐全,《人民之友》一本不少,《娄底日报》已发行4660多期,他收集了2857期,光服务三农的科普读物就有1500多册,还有工业、交通、运输、文教卫生、自我保健、党建知识、军事知识、党的政策法规、政协统战、青少年读物等共计13500多册,此外还有工作近40年来的手记1200多本,天气记载和书报杂志共1500多卷,堪称百科全书式的黄金藏书楼。他家所在的新边村和周围的松木筹村的农民朋友、学生、干部经常光顾,夫妇俩总是热情相待。当地群众深情地说:“龙老,退休不退志,人退心未退,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是我们致富奔小康的好帮手。
今年7月,在双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倡议下,县文化局、县司法局、县图书馆等15个县直单位向锁石镇坪上村农民彭启章自办的农民书屋捐书刊3000多册,创建了全县首个“农家法律书屋”。“农家法律书屋”坚持自费投入,自主建设,全天开放,免费服务的原则。据统计,该书屋自创办以来,日借阅书刊100余册次,为全村4个企业300余名员工进行了法律辅导与培训。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当地群众闲时远离牌桌进书屋,如饥似渴地借阅书刊,自学法律知识,钻研农科技术,树起了讲学习、讲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为新农村图书室建设闯出了一条新路。
锁石镇丰稼村村民王开健在该镇文化站工作了13年,平时留心收集书报,将周边的人文历史搜集整理起来。今年创建了丰稼村图书室,并且创办了丰稼村图书室网站,将该村的人文历史、民间传说、经济生活等资料都发布到网上,让外出打工、求学的村民也可以及时了解本村的有关情况。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广大农村的村级图书室成了乡亲们茶余饭后的好去处,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文化阵地。
2007年11月20日,第四届中国现存藏书楼联谊会在曾国藩故居富厚堂召开,在这次会上,我县农村村民自建图书室这一现象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然而,作为公益事业,创办者的投入毕竟有限,图书的库存量以及能否及时更新,是图书室吸引读者,发挥文化阵地作用的前提。双峰县各级宣传文化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对图书室的支援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其实很多单位也想送书下乡,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村级图书室正是一个好场所。王开健创办图书室之初,为增加藏书,常跑到一些机关单位去“化缘”,先后得到1000多册捐赠的图书。
因此,我们建议:
1、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因势利导,把为村级图书室增加藏书纳入文化下乡工作的一个重点,大力组织各级单位开展捐书活动。各挂村单位则把村建点的村级图书室建设作为村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资金和图书上予以大力扶助。
2、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免费培训辅导,扶持奖励民办文化。
3、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
4、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可由捐助者直接交付农村,也可由民政部门、人民团体和有关民间组织负责组织发送。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村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专业艺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注意发挥农村文化经纪人的作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单位和基层文化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6、提倡农户设立家庭图书角,鼓励群众“少抽一盒烟,少喝一瓶酒,多买一本书,多学一点科学文化知识”;同时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捐赠书籍、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要健全农村文化投入机制,除政府加大投入外,还应鼓励乡镇企业回报农村,独家或几家联合建立一个图书馆;鼓励社会各界出资捐助建立农村图书室、电子阅览、购买图书等。要创新机制,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适用于农村的图书,直接配送到乡村图书室、文化站,将新知识、新文化送到农民手中。
作者:王仲威
(中国农工党党员、政协双峰县委委员) |